24小时故障咨询电话 点击右边热线,在线解答故障全国热线::123456
踩踏终点站- 梦境探险:进入梦境的奇幻世界_中国最高法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涉惩治直播“货不对板”等

踩踏终点站- 梦境探险:进入梦境的奇幻世界

全国热线::123456

更新时间:

踩踏终点站- 超自然湖泊:时间之门的秘密







踩踏终点站- 梦境探险:进入梦境的奇幻世界:(1)123456(点击咨询)(2)123456(点击咨询)









踩踏终点站- 勇敢面对挑战:亲爱的电视剧26集高清观看(1)123456(点击咨询)(2)123456(点击咨询)





踩踏终点站- 科技革命:色日夜噜在线视频中心的未来之路

踩踏终点站善良秘书的神秘身世:命运的抉择









维修过程客户在线监督平台优化:我们不断优化在线监督平台的功能和用户体验,确保客户能够更加方便地监督维修过程。




踩踏终点站- 绝地反击:三角洲特种部队的绝命战斗









踩踏终点站时光静止的时间旅行

 平顶山市湛河区、宁夏吴忠市利通区、汉中市宁强县、成都市锦江区、武汉市江汉区、澄迈县大丰镇、晋城市陵川县





南阳市桐柏县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、大理祥云县、甘南卓尼县、苏州市相城区









广西百色市平果市、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、怀化市洪江市、宜春市奉新县、南阳市镇平县、宜宾市长宁县、屯昌县南吕镇、吉安市安福县、铁岭市昌图县









湛江市遂溪县、广西河池市南丹县、南充市高坪区、红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、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、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、南平市建阳区、白山市江源区









宝鸡市凤县、驻马店市新蔡县、十堰市竹溪县、宁德市屏南县、葫芦岛市绥中县









巴中市恩阳区、吉安市新干县、渭南市华阴市、攀枝花市仁和区、庆阳市西峰区、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、绵阳市盐亭县、岳阳市君山区、榆林市子洲县









济宁市梁山县、平凉市庄浪县、嘉兴市海宁市、庆阳市镇原县、东莞市虎门镇、九江市共青城市









黑河市北安市、广西百色市靖西市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、晋中市平遥县、运城市芮城县、驻马店市新蔡县、广安市岳池县、安阳市汤阴县、龙岩市漳平市、十堰市房县









宜昌市秭归县、文昌市抱罗镇、新乡市辉县市、普洱市思茅区、赣州市会昌县









广州市越秀区、九江市武宁县、果洛久治县、昆明市富民县、德州市德城区、安康市白河县









本溪市明山区、宜昌市宜都市、上海市宝山区、荆州市洪湖市、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、葫芦岛市兴城市









运城市盐湖区、儋州市新州镇、襄阳市老河口市、咸阳市武功县、无锡市新吴区、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、徐州市沛县









甘南合作市、赣州市上犹县、忻州市保德县、绵阳市安州区、汕头市濠江区、马鞍山市含山县、广西桂林市秀峰区









中山市东升镇、哈尔滨市通河县、阳江市阳东区、广州市海珠区、常德市石门县、惠州市龙门县、衡阳市祁东县、湘潭市岳塘区









榆林市米脂县、中山市大涌镇、楚雄武定县、濮阳市南乐县、金华市兰溪市









曲靖市师宗县、哈尔滨市巴彦县、菏泽市定陶区、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、运城市稷山县、常德市津市市、丹东市元宝区、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、广元市朝天区









长治市屯留区、文山马关县、佳木斯市桦南县、揭阳市揭东区、荆州市沙市区

中国最高法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涉惩治直播“货不对板”等

  中新社北京6月16日电(记者 张素)“618”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,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,涉惩治直播“货不对板”等内容。

  此次发布的“侯某与张某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”明确,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作出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承诺,应依约履行。案情显示,张某某系某网络店铺的经营者。在某次直播营销中,该店铺的主播人员将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(系大叶紫檀)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,并承诺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。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,支付价款1000元(人民币,下同)。侯某收到手串后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,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张某某赔偿十倍价款。

  审理法院认为,张某某交付给侯某的手串不符合约定,而木质首饰的原材料对其价值具有重要影响。“假一赔十”的承诺虽高于法定赔偿标准,但张某某应当履行,最终判决其赔偿侯某10000元。

  最高法表示,直播营销中,消费者对商品的了解和判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播介绍的内容。当商品品质与承诺不符时,应予赔偿。虽然经营者作出的承诺高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三倍赔偿标准,但该承诺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,经营者应依约履行。本案判决有利于制裁消费欺诈行为,通过充分保护个体消费者权利,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。

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。此次发布的“胡某与韩某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”提出,经营者不合理排除消费者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权利,不应支持。

  最高法指出,对于性质上不宜退货的商品,虽然经营者可以依法与消费者约定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,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。本案有助于保障消费者退货的法定权利,让消费者“敢消费”“愿消费”“放心消费”。

  此次发布的案例还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、新问题,树立正确导向。在“马某与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”中,人民法院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动为用户勾选同意隐私政策、收集与其提供服务内容无关的用户信息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(完) 【编辑:刘湃】

相关推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