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小时故障咨询电话 点击右边热线,在线解答故障全国热线::123456
seabiscuit- 数字迷宫:探索两个世界资源的未知领域

seabiscuit- 数字迷宫:探索两个世界资源的未知领域

全国热线::123456

更新时间:

seabiscuit艺术与创意的完美结合:爱ai小视频2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seabiscuit- 数字迷宫:探索两个世界资源的未知领域:(1)123456(2)123456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seabiscuit123456维修服务家电性能评估报告,科学决策:在维修完成后,为客户提供家电性能评估报告,详细分析家电的性能状况和潜在问题,帮助客户做出科学的决策。















seabiscuit- 中文资源分享平台宝玉132:探寻数字时代的无尽可能:(3)123456(4)123456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seabiscuit- 保险女王的商业秘密:如何成为行业领袖?:(5)123456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维修案例分享,增强信任感:我们通过官方网站、社交媒体等渠道分享维修案例,展示我们的专业能力和成功案例,增强客户对我们的信任感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seabiscuit维修配件查询:在我们的官方网站和APP上,您可以查询所需配件的库存情况和价格信息,方便您提前准备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咸阳市旬邑县、鹰潭市贵溪市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、南昌市西湖区、儋州市白马井镇、梅州市平远县、温州市鹿城区、广西来宾市象州县、牡丹江市海林市、雅安市宝兴县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东莞市莞城街道、赣州市龙南市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、烟台市福山区、孝感市汉川市、长治市长子县、昆明市五华区、黄山市屯溪区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濮阳市清丰县、临高县加来镇、临夏临夏市、丽水市松阳县、泸州市纳溪区、临汾市襄汾县、广西桂林市阳朔县、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



















中国最高法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涉惩治直播“货不对板”等

  中新社北京6月16日电(记者 张素)“618”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,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,涉惩治直播“货不对板”等内容。

  此次发布的“侯某与张某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”明确,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作出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承诺,应依约履行。案情显示,张某某系某网络店铺的经营者。在某次直播营销中,该店铺的主播人员将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(系大叶紫檀)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,并承诺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。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,支付价款1000元(人民币,下同)。侯某收到手串后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,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张某某赔偿十倍价款。

  审理法院认为,张某某交付给侯某的手串不符合约定,而木质首饰的原材料对其价值具有重要影响。“假一赔十”的承诺虽高于法定赔偿标准,但张某某应当履行,最终判决其赔偿侯某10000元。

  最高法表示,直播营销中,消费者对商品的了解和判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播介绍的内容。当商品品质与承诺不符时,应予赔偿。虽然经营者作出的承诺高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三倍赔偿标准,但该承诺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,经营者应依约履行。本案判决有利于制裁消费欺诈行为,通过充分保护个体消费者权利,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。

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。此次发布的“胡某与韩某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”提出,经营者不合理排除消费者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权利,不应支持。

  最高法指出,对于性质上不宜退货的商品,虽然经营者可以依法与消费者约定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,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。本案有助于保障消费者退货的法定权利,让消费者“敢消费”“愿消费”“放心消费”。

  此次发布的案例还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、新问题,树立正确导向。在“马某与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”中,人民法院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动为用户勾选同意隐私政策、收集与其提供服务内容无关的用户信息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(完) 【编辑:刘湃】

相关推荐: